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为Adobe公司(MyAdobe网站)在中国常年开展的通过互联网进行评选的数字艺术专业竞赛活动。
第二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由Adobe公司(MyAdobe网站)主办,DDC传媒网站承办,各联盟媒体支持。
第三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专业、权威的特点对赛事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和严格操作。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专业、权威的特点,以推动数字艺术发展与交流为宗旨,全力促进中国数字艺术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设计、插画、动漫、影视制作等专业领域发现和培养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大赛成立“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负责赛事宣传、活动组织、常规事务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大赛成立“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评委会,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数字艺术专业人士担任评委。
第四章 大赛的奖项设置和评奖方式
第七条:大赛为年赛制,每年3月份开始,同年10月份结束。
第八条:大赛将分为平面视觉(海报/标识)类、艺术摄影类、数码影视类、Flash动画类和论文教程类等不同奖项,各个奖项将根据大赛主题分别命名。
第九条:大赛按不同类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30名,同时设置最佳平面创意奖、最佳插画制作奖、评委会特别奖等奖项(各个奖项随实际情况进行增删)。
第十条:评奖方式:由评委会对金奖、银奖、铜奖和其他奖项进行权威评审。
第十一条:大赛奖励方式包括名誉奖项和物质奖励,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奖杯与证书样式以及奖品设置,按照MyAdobe网站和DDC传媒网站公布的内容实施。
第十二条: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在MyAdobe网站、DDC传媒网站以及相关协办媒体同时公布。
第五章 大赛主题及作品征集方式
第十三条:由“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指定每次大赛的主题和大赛种类。
第十四条:参赛作品提交方式按照MyAdobe网站和DDC传媒网站公布的要求实行。
第六章 参赛作品发布、推广与使用方式
第十五条:参赛者所提交的所有参赛作品将自动授权于DDC传媒网站用于大赛各类宣传资料或编辑出版。
第十六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将针对宣传和推广的要求进行网络发布或印刷品、杂志、电视等媒体发布。
第十七条:根据历届赛事推广的需要,参赛作品可以在历次赛事活动中、结束后和下一届赛事活动之前等各种时间进行发布。
第十八条:“Adobe·中国”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支付费用。
第七章 大赛的注意事项和规则 第十五条:所有参赛作品的主题和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封建迷信、反人类、反社会以及颠覆国家政权等信息,不得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第十六条: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参赛者将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在比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的使用权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比赛主办者不受损失。
第十八条:参赛作品如出现抄袭、盗用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承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第十九条:除指定产品或品牌外,参赛作品中不可出现其他产品的商业形象、商业性广告语、其他企业、品牌名称和网址链接等信息。
Adobe·中国/Shall We Dance
数字艺术大赛组委会
|